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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节 (第7/8页)
多人。 ??山西一省仅是缩影。事实上,尽管李自成以“不嗜杀”闻名,但是他兵锋所过之处,那些朱姓王爷几乎没有活下来的。 ??崇祯十三年(1640年)十二月,李自成攻占河南永宁,万安王朱采轻被捕捉,在西关被公开处死。崇祯十四年(1641年)十一月,李自成攻占南阳,杀唐王朱聿莫于麒麟岗。十二月,克禹州,徽王被杀,“其支属在禹者,凡十七家,及城陷,十七家皆及于难”。镇国将军朱翊至向皇帝汇报此事说:“阖府宗仪,屠戮大半。此受祸之极惨者也。”崇祯十五年(1642年)闰十一月,李自成破汝宁,崇王朱由樻及其世子诸王被杀于泌阳。十二月,李自成军入荆州,湘阴王朱俨尹全家皆被诛。崇祯十六年(1643年)抵兰州,执肃王朱识锗,“宗人皆死”…… ??而张献忠军本以玉石俱焚为特长,所过之处,诸王扫灭,更是题中应有之义。与众不同的是,他在杀法上常有新创意。崇祯十四年(1641年)二月,他攻取了襄阳,执襄王朱翊铭于南城楼。朱翊铭跪地乞生,张献忠赐给了他一杯酒,说:“吾欲借王头,使杨嗣昌以陷藩伏法。”接着“杀之城上,焚城楼,投尸于火”。 ??崇祯十六年(1643年)五月,张献忠克武昌,俘获楚王朱华奎。这次,他想出了一个新花样,“以便舆笼王沉西湖,遮其金数百车尽”。宫殿楼阁近千间,“壮丽近于皇宫”的楚王府也被付之一炬…… ??六 ??与和平时期皇族的生育率最高相匹配,在明末战乱之中,皇族的死亡率也创了社会各阶层之最。明末起义军诛戮明朝皇室成员,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坚决、彻底。只要是朱元璋的后代,不论是主动投降还是被动俘获,不论是立地不跪还是苦苦求生,不论是拒不交代藏宝地点,还是痛痛快快地献出所有财富,结果都是一样:一律诛灭。史书中涉及王府在兵锋下的遭遇,所用的词都是“尽”“皆”“合族”。张献忠攻占常德,“荣王宗室殆尽”;攻克重庆,蜀王朱常浩及其家人“尽杀之”;据有成都,蜀王朱至澎“合宗被害”……史家总结道:“凡王府宗支,不分顺逆,不分军民,是朱姓者,尽皆诛杀。” ??最有代表性的,是河南福王的下场。万历皇帝以与民争利闻名史册,他派出大量矿使税监,四出搜刮,百姓有了灾荒,舍不得拿出钱来赈济。然而小儿子福王朱常洵大婚时,万历皇帝一下子抛出三十万两巨款;给朱常洵在洛阳所修的王府,花费白银二十八万两,超过祖制规定的十倍;朱常洵“就藩”时,万历一下子赐了上等良田四万顷。有了这样巨大的财富和如此众多的特权,朱常洵还不满足。他在洛阳,与民争利,“官校藐法,横于洛中”,中使四出,“驾贴捕民,格杀庄佃,所在骚然”。 ??在“稳定”时期,福王的权势看起来如泰山,谁都不敢触动。然而,一旦社会动荡起来,王府的高墙就如同纸糊的一样脆弱。他平日欠下百姓的一切,在战争中得到了一并清算:崇祯十四年(1641年)正月,李自成攻克洛阳,福王朱常洵仓皇缒城而出,逃到城外一座破庙中潜藏,第二天被起义军抓获。这个三百多斤的大胖子,以亲王之尊跪爬在李自成面前,汗流浃背,乞求李自成饶他不死。李自成不为所动,他当众斥责福王朱常洵:“汝为亲王,富甲天下。当如此饥荒,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,汝奴才也!”命左右把他拉下去,先痛打了四十大板,打得血肉横飞之后,再一刀枭首,将头颅示众。至于那三百多斤的躯体,李自成也充分利用,“福王常洵遇害。自成兵灼王血,杂鹿醢尝之,名曰福禄酒”,剔去毛发,拔掉指甲,又杀掉几只鹿,放在一起炖了几大锅,摆酒开宴,名叫“福禄酒会”。 ??这一事实说明,皇族两百多年的为所欲为,积累了太多的愤怒。他们已经完全站到了普通民众的对立面,不得不以自己这一代的鲜血和生命为代价,为自己,也为以前数十代的“幸福生活”付账,就像以前每一个王朝末期一样。不要忘了,朱元璋正是打着“打倒元朝特权阶级”的大旗建立了明朝,明王朝这座大厦建立的地基也正是元王朝巨室、权贵、官宦之家的累累尸骨。 ??末代帝王的命运曲线 ??如果把中国历史上亡国之君的命运做成一张图表,我们看到的是一条明显的下滑曲线,虽然偶有波动,但基本上是越来越惨。 ??秦代以前,亡国之君虽然失去了国家,但不会失去尊严。商汤俘获史上第一个亡国之君夏桀之后,将他流放于南巢。在流放地,夏桀身边还有几个侍臣陪伴,基本上保持了贵族的生活待遇。和夏桀比起来,商纣王性格比较刚烈,于鹿台之上自焚而死。如果不死,他的下场和夏桀应该一样,止于被流放而已。周武王叹息之余,将纣王的两个儿子武庚、禄父封为诸侯,让他们分邦建国。 ??直到春秋战国时期,虽战乱重重,不断有诸侯被灭国,但是胜利者对亡国之君一般都是以礼相待的。就拿著名的吴越恩仇来说,勾践卧薪尝胆灭了吴国之